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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查 谎称吃了槟榔

2022-08-19大江网1713

  本报讯 龚辰欣 记者徐明报道:近段时间,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拳出击整治酒驾

  7月29日至7月31日,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湾里大队开展周末“百日行动”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15起。

  与此同时,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西湖大队大力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坚持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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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严格按照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抓好酒驾常态化整治工作,掀起酒驾醉驾夏季整治新高潮。

  8月1日,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连续开展集中整治“飙车”违法行为和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3起,开展酒后禁驾劝导宣传活动8次,发放禁止酒驾宣传单400余份,张贴禁止酒驾宣传海报30张。

  同日,永修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各中队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共查处酒驾9起。

  8月3日,彭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百日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该大队共出动警力40余名,查处醉驾2起、酒驾7起、二次酒驾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起。

  “隔夜酒驾也是酒驾”

  7月28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民警在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时,对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康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今天,我真的没喝酒……”据陈某康表示,他前一晚与朋友喝酒到次日凌晨。“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以检测结果为准,隔夜酒驾也是酒驾。”在民警的解释后,陈某康最终接受了处罚。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7月31日8时13分,在奉新县天工大桥北桥头红绿灯路段,谭某某驾驶轿车径直追尾了由裘某某驾驶的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谭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且身上有明显酒味,经鉴定机构检测,谭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6.6mg/100ml,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立案侦查。据谭某某供述,其与朋友喝酒至天亮,在送朋友回家途中,因未及时踩刹车,导致撞上前车。

  以身试法被查处

  7月31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西村中队在源仙台红绿灯处开展整治行动,重点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其间,一辆轿车准备离开现场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后及时制止,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结果为26mg/100ml,涉嫌酒驾。

  据驾驶人邓某交代,当晚她喝了点酒,准备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门口走路回家,但朋友易某的电动车停在了源仙台红绿灯处,也就几百米的距离,但邓某坚持要驾车送其过去,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同样心存侥幸的还有小车驾驶人刘某,其被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达到酒驾标准。而刘某却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只是吃了很多槟榔。针对刘某的异议,民警要求刘某再次配合检测,经测试,其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男子还涉嫌无证驾驶,最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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