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南海公安交警查获,为逃避处罚,男子百般辩称自己只是吃了槟榔并没有喝酒。经民警询问调查,男子最终承认酒驾的事实,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月3日晚上,南海交警大队和顺中队在辖区金华东路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20时20分许,未佩戴头盔的刘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驶入执勤点路段,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其涉嫌酒驾。看见自己被检测出酒精成分,刘某开始紧张起来,对民警辩称自己是刚刚吃了槟榔没多久,当晚并没有饮酒。
民警向其耐心解释,告知其是否有酒驾需要通过呼气检测或抽血检验才确定,不会造成误测,要求其再次配合检测。刘某后经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面对检测结果以及民警的再三询问,刘某终于承认了当晚在吃饭期间喝了两杯啤酒,认为喝的不多,且自己很清醒,于是就驾车回家。
经进一步核查,刘某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并未考取两轮摩托车的准驾资格。刘某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被合共处以驾驶证记38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除此之外,刘某还将面临驾驶证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