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宁乡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报警:宁乡的刘某某在未取得某槟榔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割包、套包的槟榔进行销售。接警后,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这个假奖券与真奖券相比,首先光泽度颜色都不一样,假的奖券也没有水印。比如他们买一万包槟榔,中奖率不低于40%,那么花一万包的钱他们就可以获得1万4千包的货品,然后这4千包还可以继续兑奖。放假奖券的槟榔可以继续销售,以此获利。”宁乡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李勇飞介绍。经调查,2020年7月以来,陈某先后在微信上购买了多个槟榔品牌的“谢谢惠顾”假奖券近15万张,并雇佣龙某某对槟榔进行割包、套包,然后在已经抽取了中奖奖券的槟榔中放入购买的假奖券,封口后再进行售卖。刘某甲、刘某乙、廖某某3人在知晓这一情况后,以低于市场进货价,从陈某某处购买了近10万包槟榔进行销售。目前,陈某某、廖某某等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牟利,他们几人不择手段,将槟榔里面的奖券替换,其实对于买家来说奖券,不过是一份惊喜,而他们却丢弃了做人、做商人的基本良知和底线。这是一种鼠目寸光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奉劝那些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售假、制假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