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人在抱怨自己买到了假口罩,还有人窝在家时吃到了假的泡面……
真真假假,难以分辨今天,小编给大家爆出一大料
你吃的槟榔可能是假的
2月7日夜间,菁华铺派出所民警开展疫情期间巡查时,发现一所民房内灯火通明,且伴有机器运作的声音。
结果发现,这竟然是一个假冒槟榔加工点,屋内几名人员正在制作槟榔。
民警立即将屋内人员全部控制,并将该情况反映给市局食药环侦大队。食药环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与宁乡市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一起赶往现场,通过对现场搜查清点,查获各类槟榔包装若干,槟榔成品10万余颗,槟榔加工机器3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
经查:自2019年11月份,在刘某朋友刘某某的介绍下,杨某与刘某一起,开始合伙制售假冒槟榔。他们分工合作,由刘某某负责租场地、雇佣工人、采购设备、槟榔及包装袋等。杨某、刘某组织工人对槟榔进行加工,并在某APP上注册了多个商铺账号,用来销售假冒槟榔。
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更没有任何商家授权,杨某和刘某违规制作的假槟榔就这样通过网络流向了消费者手中。
杨某坦言:我们不卖给湖南人和海南人,因为他们能吃出来是假的。就这样,刘某和杨某明知自己制售的是假槟榔,也明知这是违法行为,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从2019年11月份至今,刘某和杨某将制作的假冒槟榔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到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9万余元。
经讯问,杨某、刘某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刘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因一时的贪恋,从此走向犯罪的深渊,他们贩卖的不是假冒槟榔,还有自己的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在是什么时期,你不知道吗?疫情排查这么严,逃犯都主动投案自首了
你还敢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想都别想,因为只要你做了,警察蜀黍就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