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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销售假槟榔近十吨?抓

2022-09-07宁乡公安2842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看到这句经典的歌词,你是不是已经忍不住唱了出来?朋友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所以在他们在遇到困难时,我们伸出援手,朋友遇到喜事,我们会共同为他庆祝。但宁乡的这名男子,在经历朋友犯罪被抓后,居然动起了歪心思,走上了朋友的“老路”。

  前不久,宁乡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大成桥派出所获取的辖区内有人制售假槟榔的线索后,随即开展秘密侦察,并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胡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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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数天的蹲守,民警于6月30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李某某抓获。次日,民警前往其在大成桥的假槟榔加工窝点,收缴了制备设备和假冒包装袋、成品及半成品槟榔共计近十吨

  假冒槟榔袋堆满了房间

  经讯问,胡某如实交代了制售假冒槟榔的犯罪事实。自今年4月份以来,胡某通过他人介绍,网购了大量假冒“XX王”品牌槟榔包装袋及奖券,然后购买散装的槟榔原果,雇佣李某某等人进行加工包装。这些大批量制作出来的假槟榔通过胡某注册的多家网店销往全国各地。

  据胡某交代,当初知道自己的朋友欧某曾制售假槟榔赚了不少钱,虽然后来被抓了,但胡某依然觉得这是条可以闯的“发财路”,于是步了朋友欧某的后尘。

  胡某自行购买真空机和封口机对假冒槟榔进行包装,几个月以来,胡某的假槟榔销售额高达15万余元。目前,胡某、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据调查,胡某曾于2008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但监狱生活并没有让他醒悟,从盗窃到制假售假。想赚轻松钱的胡某一次次陷入犯罪的深渊。

  他是否实现了自己的“发财梦”?答案是没有

  胡某费尽周章,以身试法,到最后,发财致富梦依然只是一场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每一次的查处与惩戒都是在警示大家:违法犯罪的事无论哪一种都碰不得、做不得,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广大市民朋友,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希望广大群众在遵纪守法的同时,对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积极举报。


来源:宁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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