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剑 记者 龚柏威)近日,益阳市赫山公安分局配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臧某(男,33岁,资阳区人)、欧某峰(男,32岁,资阳区人)、方某文(男,31岁,资阳区人)、郭某(男,25岁,资阳区人)、刘某圣(男,27岁,资阳区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收缴用于销售的过期和临近过期某品牌槟榔5万余包。
2018年10月中旬,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臧某等人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重大犯罪嫌疑,遂将线索移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线索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赫山公安分局龙光桥派出所迅速成立专班,全力开展专案侦查工作。经过近半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逐步查清了相关涉案人员身份和犯罪事实,并于10月25日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道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相继在犯罪嫌疑人臧某、郭某家中抓获正在联系销售业务的涉案人员。经侦查、调查查明:自2017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臧某伙同欧某峰、方某文从外地购进某知名槟榔品牌临近过期和已经过期的产品,通过加工去除外部塑料包装,只留下内裸包装的方式在网络店铺进行再次销售,销售金额达5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刘某圣二人从2018年3月以来,亦采取上述手段在网络及实体门店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等标识标签的槟榔,截至案发时累计销售金额23万余元。为达到瞒天过海、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犯罪嫌疑人均伪造了该知名槟榔食品企业的网络销售授权书,既破坏了市场经营秩序,又危害了食品安全。
“这些槟榔的生产日期将要过期或已经过期了,我们拿货的价格就比较便宜,赚的差价就多一些。而去掉外包装的话,顾客也看不到生产日期,厂家也查不到我们的进货渠道。”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事实。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