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作为一种有趣又好玩的小吃,受到广大年轻人的喜爱,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得到广泛食用,嚼槟榔更是成为了一种当地文化。作为一种畅销食品,那么又是什么阻碍了槟榔行业的发展呢?
2014年7月有关媒体“致癌”的报道出来后,9月底同一媒体的财经频道又澄清“槟榔致癌”的说法并无科学根据。报纸、网络媒体也开始转向,唱多槟榔行业的报道也开始见诸报端。一位熟谙行业媒体公关运作的人士表示,虽然本次致癌说来势更大、冲击更强,但行业公关手法跟此前并无二致。
因为槟榔行业“割裂”的媒体不止数家。2001年,一则关于“有毒槟榔”的报道首见于湖南某报头版,后来该报连续11天追踪报道槟榔危害。与此同时,同城另一家媒体则旗帜鲜明宣称“槟榔无毒”,一场关于“有毒无毒”之争在湖南媒体之间展开。
两年之后,“槟榔”之战再次打响。这一次媒体短兵相接的时间开始于2003年8月19日。当天,上述湖南某报在头版引用新华社刊发的隶属于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8月7日的研究结果,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该报找到了湖南湘雅医学院专家对槟榔致癌的研究成果,拿出因食用槟榔导致口腔癌的患者个案。
8月24日,同城另一媒体在头版刊发稿件《槟榔到底是不是毒药》,声称槟榔致癌仅是课题不是结论,自古槟榔就可以药用。记者注意到,每一次“致癌说”兴起,媒体往往各行其道,观点对立处处可见。其中甚至不乏初期批判、后期力捧的“割裂者”。
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会长朱利明表示,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分类的致癌物质中,对人致癌的1类物质共有87种,对人很可能致癌的2A类物质有63种,对人可能致癌的2B类物质有234种,而对人很可能不致癌的4类物质,仅1种。
今年9月22日,央视财经报道称“我国槟榔消费区患口腔癌人数与全国没有差异”。央视财经采访了5位重量级专家,称湖南省“口腔癌的死亡率,与全国的口腔癌的死亡率,没有显著差异”。在该报道中,记者采访了国内口腔医学泰斗级的专家章魁华。据他表示,2003年IARC会议上的一个定论是,咀嚼过程中产生的致癌的“亚硝胺”,只要不和烟放在一起嚼,致癌性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朱利明透露,新修订的《湖南省食用槟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正在加快修订实施,今后在食用槟榔的外包装上,将会统一标注“过量嚼食槟榔,有害口腔健康”此类提示语。记者注意到,在市场倒逼、协会呼吁下,很多企业今年9月1日后已在产品上标注此类提示语。